中国职工焊接技术协会会员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中国职工焊协由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组成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二、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三、依法成立的省市职工焊接专业组织,在本协会的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,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;
四、焊接工程技术人员、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,从事焊接教学、科研及本协会工作有关的人员,且在协会工作中有一定影响,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一、提交入会申请书,个人会员须经单位会员或理事推荐;
二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三、由本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第四条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一名中国职工焊协理事候选人,并经会
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第六条 本协会个人会员由单位会员管理并组织参与各项活动。
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一、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二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;
三、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四、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五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一、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二、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三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四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五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,超过二年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