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焊工比赛工作文件
一、工作机构
1、办公室
2、裁判委员会
3、监审组
二、工作机构职责
1、办公室职责
在焊工比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具体实施焊工决赛的组织工作,负责:
(1)文件起草、印发;
(2)活动日程安排;
(3)协调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;
(4)组织裁判人员对承办单位的准备工作及赛场条件、比赛试件进行检验、验收;
(5)其他有关工作。
办公室下设:后勤服务组、宣传组、安全保卫组
(1)后勤服务组职责
①交通、接待、住宿、医疗等有关工作安排;
②其他有关服务性工作。
(2)宣传组职责
①开幕式及闭幕式等的筹备工作;
②赛会宣传工作;
③联系新闻媒体就赛事活动进行宣传、报道。
(3)安全保卫组职责
负责焊工决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2、裁判委员会职责
焊工比赛领导小组下设裁判委员会。裁判委员会的工作原则: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下组织本届焊工决赛。全体裁判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,严格执行比赛规则,正确运用裁判员权力,履行裁判员义务。
(1)裁判长职责
①裁判长向焊工比赛领导小组负责,全面负责焊工比赛的裁判工作;
②主持召开赛前裁判工作会议,组织学习、明确焊工比赛规则及工作安排;
③依据职责布置各专业工作组的具体分工及裁判工作内容;
④组织赛前答疑会,宣布比赛规则,解答参赛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,主持抽签工作;
⑤负责组织决赛的裁判评审工作,组织执行比赛的仲裁技术管理工作;
⑥组织指挥各项裁判工作,负责协调、指导焊工决赛过程中的有关工作;
⑦组织决赛的成绩汇总、名次排列,负责裁判结果的最终解释,终审结果向焊工比赛领导小组汇报;
⑧处理、裁决比赛中的突发问题;
⑨完成比赛的总结与技术分析及所有的资料归档工作;
⑩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履行职责,完成焊工决赛的裁判组织工作。